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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季度实现生产总值1303.67亿元,同比增长4.1%”——江苏镇江市统计局近日公布一季度经济运行数据后,有网友称去年一季度当地实现GDP1356.07亿元,今年一季度的GDP为何还是正增长?
对此,镇江市统计局官方微信公号“镇江统计”回复留言称“2022年一季度GDP经省统计局基准化后为1254.24亿元”,意即去年一季度GDP调减后,今年一季度GDP同比为正增长。
去年4月镇江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,初步核算当年一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56.07亿元,以不变价格计增长5.0%。按该局对推文留言的答复,去年一季度GDP经省局基准化后为1254.24亿元,则今年同比的增量为49.43亿元。该局表示,一季度当地经济运行基本平稳,主要指标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。
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查阅国家统计局官网获悉,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,季度GDP核算分初步核算、最终核实两步。通常,年度GDP最终核实后,要对季度数据进行修订,称为常规修订;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,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,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变化对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后,也要对季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,称为全面修订。目前对季度GDP数据修订的方法是比例衔接法,即利用年度基准值与年内四个季度汇总数的差率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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